洞口县农业综合开发(扶贫开发)办便民服务指南:
| 序号 |
办事名称 |
办事时间 |
办事地点 |
办事程序 |
办事人 |
| 1 |
申报项目 |
星期一至星期五 |
开发办、财政局 |
项目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(附写出项目建议书)——开发办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考察评审——通过评估的项目进入项目库——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中长期规划选择项目上报市级开发办 |
曾任芳 |
| 2 |
工程结算 |
星期一至星期五 |
县开发办 |
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——工程承包合同、验收申请表合格的验收单、工程预算书——10万元以上单项工程,工程监理签署意见;大项工程进行审计结算——开具正式税务发票(2万元以上工程须出具国税税务审核结论)——填制报帐清单——资金负责人、开发办主任在报帐清单和发票上签字同意——转帐付款 |
周晓华 |
| 3 |
扶贫项目申报实施 |
星期一至星期五 |
县扶贫办 |
1、项目申请:年初,省扶贫开发重点村具报申请扶贫项目。
2、项目评估:主任会议对全县申请扶贫项目进行评估。
3、项目申报:对已评估入选的项目向上级申报。
4、下达项目(计划):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对上级批复的项目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单位。
5、实施项目: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扶贫项目。
6、验收项目:项目完工后,实施单位申请验收,项目股组织验收。 |
尹光石 |
| 4 |
扶贫资金办理 |
星期一至星期五 |
县扶贫办 |
1、前期准备: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单位公章、实施项目过程中所耗材料的税务发票及当地信用社开户帐号。
2、办理程序:扶贫股开具项目验收单;主管扶贫项目的副主任签字;主任签字。
3、资金拨付:在县财政局办理。 |
尹光石 |
| 5 |
农民工培训 |
星期一至星期五 |
县扶贫办 |
1、根据上级培训计划下达培训任务。
2、参训人员到扶贫股领取参训表格。
3、参训人员到当地乡(镇)政府及派出所盖章。
4、参训人员到扶贫股盖章。
5、前往培训。 |
尹光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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